自郴州啟動城區“限摩規電”集中整治行動以來,本報記者在郴州采訪發現,郴州城里近幾天自行車銷量猛增,該市商務局還特別召集相關單位負責人會議要求自行車銷售企業不能借機哄抬物價。郴州市商務局還要求,郴州石油分公司城區加油站要保證市內公交車、的士和重點項目的柴油供應,嚴禁給非城區號牌、無牌和外地號牌的二、三輪摩托車提供加油服務,嚴禁灌裝汽油,特殊情況下灌裝散裝汽油的,必須要有村或者單位、派出所等部門出具的證明,并實行實名登記制度。
據記者了解,郴州在對摩托車主上郊區牌時,都會明確要求其簽署一份承諾書,承諾以后不會在城區通行,那么這樣的承諾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對此,陳忠明回應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此外,陳忠明還表示,郴州四面環山,城區狹窄,人員集中,人車路的矛盾在全省都是非常突出的,“我們覺得在城區限摩已是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