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市民購買了機動三輪摩托車,要攜帶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到車管部門申請掛牌業務。一些市民在購買三輪摩托車時,銷售商告訴買主,銷售的摩托車可以掛車牌,然而買主到車管部門給新車掛牌時,卻被告知新買的摩托車并不符合國家有關生產標準,市民買了車無法掛牌。這種情況,其實是銷售商欺騙了買車市民。
本著方便群眾、就近辦理的原則,近日,天橋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與天橋天鑫摩托車經銷處協商,制訂了代辦協議及管理辦法,于12月10日在該處設立摩托車掛牌服務站,并為10輛摩托車發放號牌。市民來買摩托車時,如果看中了掛牌摩托車,可直接買走,省去了到車管所掛牌的麻煩。這是濟南市區首家帶牌銷售的摩托車銷售點。
記者了解到,對于開辦帶牌銷售的摩托車銷售點,公安交警部門有嚴格要求:不但要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的注冊登記手續,而且經銷的車輛必須經國家發改委批準,具有生產廠家出具的合格證。年底前,濟南將實現50%以上摩托車注冊登記業務由銷售商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