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摩”,我市努力了十余年,摩的隊伍卻日益龐大;摩的,仍活躍于城市的每個角落,每天和城管等相關部門玩著貓捉老鼠的游戲。
摩的穿梭在市區有安全隱患,摩的司機有難言之隱。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治摩”并不能簡單地“禁摩”,如何“治摩”已經成為政府和公眾該認真思考的課題。
事故涉摩事故“猛于虎”
市交警部門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城區發生的涉及摩托車的上報交通事故(不包括簡易程序事故)達105起,死亡16人,受傷164人。與全市城區交通事故181起相比,涉摩事故占58%。而這其中,摩的又占了大多數。
2010年12月4日晚11時左右,陳某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在泰山西路中間車道由西往東行駛,車載魏女士,在泰山西路株雷路口與相對行駛左轉彎準備駛入株雷路的鐘某駕駛的貨車相撞,陳及魏當場死亡。
13天后的12月17日下午4時,在新聞路口的張婷(化名),因為搭載摩的去目的地,在經過銀城大酒店附近時,摩的司機逆向行駛,和一輛小車相撞,張婷右鎖骨粉碎性骨折。事后,一萬四千余元的醫藥費,摩的司機僅承擔了四千元,聲稱再也無力承擔其余費用。張因摔傷嚴重,目前還在休養中。
現狀 眾多路口摩的群聚
1月25日下午12時左右,在車站路平和堂停車場入口處,幾輛摩托車停在人行道邊候客,并時而問問過路人要不要乘車。在平和堂正門處,也停有幾輛候客摩的,每當公交車一靠站,他們便爭先向前攬客。而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了中心廣場四個路口的公交車站附近。
當天中午12時50分,在火車站出口處,記者粗略數了一下,不到5分鐘的時間,就有50余輛摩托車飛馳而過,較多的摩托車搭載乘客卻并未按規定靠右行駛,而是在車流之間穿行。其中有部分摩托車直接穿過新建的蘆淞服飾城步行街。而停在一邊的出租車卻生意冷清。
隨后,記者又來到南大門小商品市場和三角叉路口處實地觀察,發現情況與上述場景類似。
看法 摩的存在弊大于利
對于摩的現狀,社會各方都有自己的看法。
住在南華小區的羅女士對摩的非常厭惡。她說,她的孩子早上去上學,坐摩的3塊錢到學校,孩子沒零錢,給司機5塊或是10塊,司機說沒零錢,開著車就跑,孩子小,沒辦法,只能看著司機跑了。“類似這樣的摩的司機讓人感到惡心,連小孩子都欺負”。
市民劉小姐表示,大多數摩的在馬路中間橫沖直闖,不按交通規則行駛,“很可怕”。市民江先生則表示,他經常乘坐摩的,“方便、省錢、快”。而對摩的的安全性,他則認為“事故畢竟是少數”。
出租車司機王師傅告訴記者,由于摩的的大量存在,出租車越來越難開了。另外一位姓劉的司機則對摩的的存在表示理解:“他們是不合法,可他們也不容易。為了拉更多的客、掙到更多的錢,摩的司機必須早出晚歸,且心理壓力非常大”。
市民王先生則認為,“禁摩”就是讓別人沒有飯吃,對于摩托車不能完全堵更要疏。
摩的司機:我們也有難處
摩的司機自己如何看待這個行業呢?
在受訪的20位摩的司機中,其中有一半為株洲本地司機。他們之中大多文化程度很低,年齡大都在35歲到45歲之間,正處于“上有老,下有小”時期,生活壓力很大。
24日下午,42歲的李姓摩的司機在火車站廣場不遠處候客。他坦言,自己干這一行已經有5年了,一天能賺一百來元,除去各種費用,一天還能剩下60多元。李稱,他是攸縣農民,有兩個兒子,大兒子上高一,小兒子上初中,花銷大,光靠種地根本就無法解決孩子的上學問題,“其他的不會,只會開摩托車,只能靠這賺點錢”。
40歲的張姓摩的司機來自四川,他與上述李姓司機持相同觀點,也認為,除了開摩托車賺點錢,也不知該何去何從。“我只有小學文化,又不想干建筑工地的累活,但是家里有3個孩子,大孩子馬上要上初中,缺錢,只好開摩的。要是被城管抓到,還要交罰款。”他說,開了兩年多大概被城管抓過3次,抓到一次要罰款800元。
原因 治理強度不夠 乘摩的價格便宜
對于摩的長期存在, 業內人士認為,原因是多方面的。
相關職能部門的治理強度不夠。“如果都不準搞摩托車營運,摩的應該會消失。”摩的司機周某說,每次治理行動,執法部門只是把他們的摩托車扣了,而他花點錢又能把摩托車拿出來,這讓人覺得根本不是真的要徹底“治摩”。
另一方面,摩的方便、省錢、快,這也就成了收入低下的外來民工、下崗職工和城市無業人員,部分學生和在職職工乘坐的最主要原因。為了節約費用,部分人甚至經常乘坐摩的。
當然,公交線路不能覆蓋到城市的每一個角落,人們為了出行方便,“被迫”乘坐摩的的也大有人在。
如何破題
一方面是摩的穿梭在市區帶來的安全隱患,一方面是摩的司機的難言之隱。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治摩”并不能簡單地“禁摩”,如何“治摩”已經成為政府和公眾該認真思考的課題。
何先生、汪先生(普通市民)
何先生:既然摩的禁不掉,那就把摩的司機統一培訓一下,讓他們再考個證上崗,黃包車都能統一管理,為什么摩的不行呢,不都是交通工具嗎?
汪先生:只有公交線路基本上覆蓋城區每個地方,才能真正治理摩的。
梁世強(市城管局城管支隊副支隊長)
要“治摩”,一是日常執法與集中整治相結合,加大整治摩的的打擊力度;二是城管抽調專人與交警、交通、治安等部門成立聯合整頓組和執法小分隊,對所轄區域進行重點整治。
王姓交警(天元區交警大隊交警)
一些摩的“打游擊戰”,經常換路段,給交警部門的管制帶來了不少困難。幾年來,株洲交警、公安等多個部門聯合對摩的進行過多次嚴厲打擊,但始終沒有根本性的改變。
“治摩”就要加大執法力度。比如,在路上抓到一輛摩的,便馬上進行暫扣或銷毀;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強市民的出行安全意識,謹慎選擇出行交通工具。
它山之石 長沙市立法“禁摩”
2009年5月1日起,長沙開始實施《長沙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若干規定》,其中明確城區“禁摩”。長沙警方在城區設置了128個查車點,執行“禁摩令”,對闖禁的摩托車一律予以暫扣。通過“禁摩”,在長沙市,現在已經基本上看不到摩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