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加工窩點位于寶山區滬太路一出租廠房內,執法人員在現場共查獲假冒殼牌等知名品牌的機油、潤滑油成品3104瓶,未使用的嘉實多、美孚品牌包裝瓶1670個,未使用的殼牌、長城力霸等品牌的包裝紙箱共2650只,用于制假的電磁感應封口機一臺、電子稱一臺、灌油機一臺。經相關廠商鑒定,上述產品均為假冒廠名、廠址和商標的產品。在現場,執法人員還查獲該加工點生產、銷售上述假冒產品的賬簿7冊。
據悉,由于該加工點生產、銷售假冒產品的數量和金額已達涉嫌刑事犯罪的標準,目前公安寶山分局已對涉案人員予以立案偵查。

據悉,由于該加工點生產、銷售假冒產品的數量和金額已達涉嫌刑事犯罪的標準,目前公安寶山分局已對涉案人員予以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