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禁令”,讓電動車企業感覺前途未卜。因為今年3月18日,公安部、質檢總局等聯合頒布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結合實際,設定“超標”車的過渡期限,限期淘汰“超標”車。和所有電動自行車企業一樣,倪捷希望,這只是深圳“大運會”期間的臨時管制措施,并不代表地方真的開始對電動自行車“下手”了。
九成電動自行車“超標”
倪捷曾做過市場調查,他傷心地發現,很多人“最討厭的車就是電動車”,認為電動車就是跑在非機動車道上的“壞孩子”,橫沖直撞、毫無章法,時而還竄進機動車道,帶來安全隱患。
電動自行車產品依照的是1999年頒布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在倪捷看來,這如同一本過時的教科書。其中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不大于20公里、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
但據倪捷介紹,按照時速的標準,全國90%以上的電動自行車都是“超標”的。“如果嚴格按照重量的標準,那馬路上跑的就沒有不超標的,除非兒童的玩具電動車”。
目前,我國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為1.2億輛,而所有的機動車加在一起才1.99億輛。電動自行車為何普遍“超標”,卻又能在“超標”中發展壯大?
1997年,倪捷開始造電動自行車,當時行業還沒有任何產品標準。兩年后,倪捷作為企業代表參與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制定。“限定在20公里每小時是受到電動車技術的制約”;而對于監管部門來說,電動自行車是新生事物,控制速度更能確保安全。至于最大重量為什么是“40公斤”?倪捷向《中國經濟周刊》透露,在標準制定時,當時生產電動自行車零部件的企業也參與其中,應該是企業基于對自身生產的電池、電機各個指標的考慮,希望標準更貼近自己的產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其中的參數。
2002年以后,我國的電動自行車開始普遍“超標”。隨著無刷電機開始被使用,電動自行車可以行駛得更快;而人們要求續航里程更遠,單位電池的數量被加多,從而帶來重量“超標”。
為了規避1999年的標準,眾多企業在出廠的電動自行車中安上了限速器,但這只是一個可以簡單拆除的裝置,拆除后,最高時速能達到40公里,而一般行駛的時速會保持在20~30公里每小時。
財經評論員朱煦說,這是“滿處跑的一群野驢”。首先,作為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沒有任何的駕駛和安全培訓;第二,沒有牌照;第三,沒有保險。另外,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路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山東交通學院交通法學教研室主任王宏雷說:“所有的超標的電動自行車生產都不合法,也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方面的強制性標準”。
“標準”之錯?
這是一個爭議了近十年的課題,在深圳“禁車”之后,人們爭論得更激烈了。
“電動自行車速度太快、剎車性能太差、騎車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都是引發交通事故的‘元兇’。”一位的士司機說,每次看到婦女載著兒童在機動車中間穿行時,自己都膽戰心驚。
而有人則認為,交通事故并不在于電動自行車本身,而是配套的交通設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我每天上下班,道路本來就狹窄,一部分非機動車道還被停放的小汽車占了,有時候不得不擠進機動車道。”聽到深圳“禁令”的消息,每天騎電動車上下班的小曹義憤填膺地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對于電動自行車的亂象,倪捷將癥結歸為——陳舊的標準,他認為正是標準的缺失,導致公共安全配套無法執行。通常,在馬路上,交警經常攔下一輛駛入機動車道的電動車,卻不能按照機動車進行處罰,只好放行。
對此,王宏雷認為,當成千上萬輛“超標車”出現在馬路上時,交警也沒有辦法一輛輛去管。所以,廠家才是“罪魁禍首”。“正是企業違規生產可以隨意拆除‘限速器’的‘超標’電動車,導致了這個行業不良的發展,為老百姓交通違法提供了一個‘后門’。”王宏雷認為,四部委的政策應該嚴格執行,對超標電動車進行“限期淘汰”。
當然,此舉必然會付出不小的代價。
直接受到影響的將是1.2億正駕駛著電動車的普通民眾。財經評論員馬光遠說,“你原先騎電動自行車6點半就可以出門,你現在必須5點半出門,到單位只剩下炒股的力氣。” “我們都指望著電動車維持生活呢!”一位騎電動車送貨的年輕人告訴記者。
倪捷說,其實電動自行車的一個最大優勢在于省錢。他算了一筆賬,電動自行車每一百公里的耗電在1.2~1.5度,按照每度電6毛錢來計算,一百公里的能耗成本才9毛錢;而燃油摩托車按照每一百公里消耗汽油2.5升來計算,以油價5元每升來計算,成本是12.5元。
目前,我國已經成為全球電動自行車的制造、消費大國,年產銷量超過2000萬輛,整個產業鏈的經濟規模達到1000億元人民幣以上。清理“超標”電動車,全國將有1000多家整車企業、6000多家配套企業、10萬家經銷商受到影響。
中國自行車協會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通知》對規范電動自行車行業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總的來說,對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既是挑戰,也是機遇。《通知》的出臺,使標準修訂變得更加緊迫。“我們一直期盼和爭取能夠盡快出臺一個有利于行業發展更大空間,多數企業滿意的,有利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新的國家標準。之所以新國標還沒有產生,緣于管理部門、企業和消費者的意見分歧過大,時速和重量仍然是最敏感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