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摩托車“帶牌銷售”工作,是開遠市交警大隊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深化車管服務創新,繼續推出便民、利民、惠民的新舉措。摩托車“帶牌銷售”業務的開展,將實現群眾辦事更加方便、警民關系更加和諧。同時,摩托車“帶牌銷售”業務的開展,將改變以往先售車、后掛牌的車輛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杜絕無牌無證摩托車上路行駛,把好事故預防的源頭關,達到公安部提出的“實現50%以上的摩托車注冊登記業務由銷售商代辦”的目標。
今后,開遠市所有的摩托車銷售商都可以申請開辦摩托車“代牌銷售”業務,只要條件具備一家,交警大隊就開辦一家。實現開遠市所有購買摩托車的人都能充分享受到便捷、高效、實惠的“一站式”服務,真正從源頭上預防無牌無證車輛上路行駛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