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產業部發布的公告(工產業[2010]第133號)的相關要求,2010年7月1日起我國已停止制造、銷售、注冊登記不符合國三標準相應類型的車輛,2011年3月1日起國二標準的摩托車已予以撤銷,停止銷售。但執法人員發現有些摩托車經銷店仍然在銷售國二標準摩托車,為了整頓這一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的違法行為,江華工商局組織開展了專項行動,對全縣城鄉摩托車經銷商進行了拉網式清查,共檢查摩托車行35家,在縣城和小圩鎮兩個摩托車專賣店內發現本田、大運、銀鋼等品牌的13輛摩托車其排放標準為 “國二標準”,涉案金額達10多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執法人員責令經營者停止銷售,對13輛“問題”摩托車予以扣押,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江華縣工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產業部發布的公告(工產業[2010]第133號)的相關要求,2010年7月1日起我國已停止制造、銷售、注冊登記不符合國三標準相應類型的車輛,2011年3月1日起國二標準的摩托車已予以撤銷,停止銷售。消費者購買時要向經銷商索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查看合格證上的排量標準是否為GB14622-2007、GB18176-2007和GB20998-2007 “國三” 排放標準,并查驗合格證上的排量標準是否與實際一致,如果不符請勿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