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于1984年公布專利法,1985年公布該法的實施細則,從這兩個實施的法律、法規中,對有關事項作了明確規定。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在專利性質體現的三個方面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排他性,也稱獨占性或專有性。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占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專利權法律規定的 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這是專利權(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法律特點之一。在排他性中還規定,受讓人是指通過合同或繼承而依法取得該專利權的單位或個人。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之后,如果獲得了專利,那么受讓人就是該專利權的主體;專利權轉讓后,受讓人成為該專利權的新主體。
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又無法律依據,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從先友公司所介紹的兩種情況來看,無論是對先友公司本身固有的專利產品,或是先友公司受人委托代別人加工、且由原單位出示有專利或商標委托書的產品,任何未經權利人許可的產銷單位,無疑都構成了對他人專利或商標的侵權。
重慶先友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是一個只有兩百多名員工的小企業,面對著社會上對企業專利產品越來越多的侵權行為,他們不可能象一些大企業那樣,組織有工商、質檢、公安、新聞單位等部門聯合參加,深入到制假現場,開展聲勢浩大的打假活動,然后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曝光”,通過質監、工商部門,給制假者一定的經濟處罰,對現場制假者一個很大的打擊,且對其他制假者也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但是先友做不到,他們只能是通過企業自身的努力。據了解,近幾個月來,吳先友為了應付市場假冒先友產品的情況,大量精力都用到了市場調查和市場維護上,工廠的日常工作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吳先友說:“本來,一個企業一個專利的獲得,凝聚了企業全體員工,特別是企業科技人員的心血和企業巨大的研發投入,其目的,就是希望能獲得在專利產品的支持下,企業能得到持續健康的發展。但是,面對著市場上一個個的侵權行為,我們企業不僅沒有獲得一定的效益,相反,還要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大量人力、精力和物力的消耗;”
據吳先友介紹,這些仿制者,挖空心思東拼西疇肆意仿造產品、商標、標簽、包裝,有的在外包裝上蒙麻袋或編織袋對外直接銷售,有的直接混入先友公司的物流體系、售后體系,致使大量的偽劣產品流入市場,在市場上不僅嚴重敗壞了先友公司的聲譽不說,而且還由于這些仿制者都是盜用先友的產品和商標,打著先友的抬牌,從中獲取暴利,更有大量不合格產品的退貨,都退到了先友公司,讓先友公司來“賣單”,這給企業直接導致了很大的經濟損失和許多主機廠商的疑惑。
吳先友說:“其實,這還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還是對一個創新產業的健康發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原本在專利法制的有序保護下,對于一個時期的新興產業鏈來說,個人和企業在推動這些新興技術產業時,無論有多艱難,多么的無助,大家都是帶著全身心的努力和執著的去克服一切困難,這是因為這些新興技術產業,可以體現個人和企業對社會的價值和正道,尤其是當這些新興技術產業為社會所價值認可的時候,可以激勵人們和企業更多的創新激情和能量,這是社會健康、快步發展的正能量的源泉,它可以促進新興技術產業向更健康、更深遠、更高標準的持續發展。一但陷入無序競爭,誰都難以維護,更難有人去實現國際標準、國際品牌了。無形中導致了創新產業價值的快速衰退,我國很多新興技術產業,可以說都出現了這種未老先衰的現象,很多真正擁有創新專利技術的企業,其價值沒能正常體現在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上,而是不得不將后續主要精力和能量,放在其惡劣的市場應對上,導致了社會的崎形發展,使許多企業的創新價值觀,發生了不該發生的變化”。
如何讓企業的價值觀回歸到正確的軌道,這是我們每一個企業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也是我們行業要去認真探討的一個問題。價值空間是我們行業健康發展的依據,如我們每個企業,特別是我們在技術研發上大量資金投入的企業,都被無賴的逼到不能正道的實現創益形勢下,又有誰來搞產品研發和技術專利呢?因此,一個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一定要有一個良性的價值觀。
我們知道,伴隨著改革開放經濟大潮而誕生的專利制度,打破了以往“一家開發,百家共享”的舊體制和企業原來無改革創新產品,幾年“一個老面孔”弊病,激發了企業大搞產品研發和技術創新的熱情,給一些企業注入了生機和活力。而國家《專利法》的實施,使得作為一種企業無形資產體現的“專利”,在法律上得到了社會的承認和保護,從而又調動了行業內企業更加創新的積極性,這一良性循環,將以不斷地創新,促使著技術的不斷改進和產品的不斷更新換代,從而促進了技術的不斷進步和行業的不斷發展。
不過,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就好比財富對于勤勞的人是一種幫助,對于奸佞的人也許就是誘惑。專利技術的實施,在為專利權人帶來可觀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為一些不勞而獲的投機者提供了“生存空間”,他們仿制他人專利產品,以低價格沖擊市場,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其危害是十分嚴重的。
專利侵權行為是違法行為:我國《專利法》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眾所周知,完成一項發明創造,企業是一定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才能最終獲得專利權,特別是對于前期研發力量不強的“先友”這樣規模不大的企業,其難度會更大。而侵權者在新產品的開發上不用花費一分錢,仿制“先友”的專利產品,就能獲取高額的利潤,甚至比專利權人的利潤更可觀,這種行為既不道德,而且也是違法的;
專利侵權行為,破壞了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比如“先友”的一些專利產品,前幾年因為設計獨特、造型美觀、質量上乘而走俏國內外市場。一些不法廠家見“先友”產品有利可圖,有錢可賺,不惜通過個別配套企業,甚至不排除“先友”公司個別技術人員,為了一點蠅頭小利,盜取企業產品秘密,紛紛仿制該企業的專利產品,以劣質低價銷往國內外市場,并且以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做法,間接造成國家稅收的損失,導致本來具備市場潛力的一些獲得專利的產品,因其價格優勢的丟失而不得不提前退市;
當然,專利侵權行為亦是一種既害人又害己的短命行為。專利侵權者給專利權人造成的損失,往往是不可估量的,不僅是經濟上的,還有名譽上的損失,有時名譽上的損失比經濟上的損失更嚴重。現代企業的形象和商業信譽是十分重要的,其好壞已經成為消費者對企業產品青睞的重要因素之一,要在公眾中塑造良好形象,并非一朝一夕能夠辦得到的,是要經過苦心經營,長年累月積聚而成。因此,企業的形象和信譽一旦遭到破壞,將失去市場競爭力。
面對一個個的專利侵權,有業內人士為其支招:
1、通過行業媒體影響,將先友公司己獲得專利的產品及專利文號,在媒體上對行業廣而告之,讓行業各企業,特別是采用先友專利產品的整車及整機企業,加深對先友專利產品的認知和識別,這樣可以有效防止仿冒產品,進入與先友結有戰略合作關系企業的配套渠道;
2、對于經查證屬實的假冒“先友”商標,進行非法生產“先友”專利產品的企業,一定要通過當地行政或者司法途徑追究侵權者,絕不手軟;
3、鑒于查證屬實確有個別配套企業,為了蠅頭小利而故意違背與“先友”事前約定而向外透露“先友”專利產品圖紙等商業秘密的行為,可以通過優化配套商給予終止合作,并在行業媒體上給予取締合作關系的公告,必要時亦可追究及違規行為;
4、加強市場對先友專利產品的宣傳力度,突出自己專利產品優勢及亮點的宣傳等。
在此,我們也要正告專利侵權者,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畢竟不是一種光彩行為。常言道,“多行不義必自毖”,專利侵權者開始雖能獲得不少的利益,有時甚至是暴利,但是好景不長,專利侵權行為一經被發現,專利權人就會通過行政或者司法途徑追究侵權者。這樣一來,侵權者不僅很難獲利,而且還要承擔隨之而來的法律責任,賠償專利權人的損失,侵權者是要受到法律嚴懲的。
當前,我們很多企業都在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我們國內有些產品已走入國際市場的知名企業,之所以成為國際市場的常青樹,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因為這些企業擁有某一領域的專利技術和享譽世界的國際商標,而這些知識產權即無形資產,才是這些企業利潤的主要源泉和創造動力。
今天,我們很多企業,已越來越清楚的認識到,知識產權戰略已成為企業開展市場競爭的戰略重點,特別是我們企業在與同行業競爭對手之間所開展的競爭中,主要集中在企業所表現出的科技和經濟實力上,企業生命力的競爭,則突出的集中在專利技術與品牌上,其中專利的擁有量及價值,就成為考察一個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立足,就必須轉變觀念,將產品競爭與知識產權競爭結合起來,將知識產權的獲得、管理與保護,作為市場競爭的核心內容。
我們要讓全社會、全行業,都來充分認識專利侵權行為的危害,一起來尊重知識產權,為中國摩托車行業營造良好的專利市場秩序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