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對摩托車的“禁限”同樣是最早出現在北京,其理由是當時的摩托車具有環境污染、噪聲大等缺點,此后“禁摩”行動遍及全國。隨著摩托車技術的發展,摩托車污染、噪聲大等缺點已經不復存在,而“禁摩”令卻仍然繼續執行著。截至目前,中國已經有186個城市步入“禁限摩”行列,基本覆蓋了所有的大中城市,并且數量仍然在增長。
買與賣,是市場的基本交易行為,公眾應該有自由選擇權,為什么這樣一項基本權利,如今卻“限”字當頭?
改革開放初期,一些限制性政策的出臺是由于當時物質匱乏,是老百姓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與落后的生產力之間的矛盾。30多年過去,當前社會的生產力已經非常發達,摩托車、汽車等多種商品的供應和質量也越來越好,但公共服務產品、政府服務產品卻遠落后于物質文明的發展步伐,這就造成“禁限摩”成為解決摩托車管理的一種手段。筆者認為,或者需要政府管理思維發生轉變。政府部門看到了摩托車的缺點,有時候卻不太容易看到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直接“禁限”,就成了最直接有效的選擇。
任何交通工具,其實是一種謀生的工具,人們無論擠公交、乘地鐵,駕車出行或騎摩托車、蹬自行車,說到底是為了謀生。因此,對待各種交通工具的使用,作為城市管理者應該以改善民生,以人民使用這些交通工具是去謀生的角度,來考慮制定對各種交通工具的管理措施。
中國城市“禁摩”,近年已有愈演愈烈之勢,甚至一些縣級市也加入了中國城市“禁限摩”之列。前不久,湖南郴州禁摩引起千人抗議,其根本原因是這些抗議者多數是靠摩托車謀生的底層群眾。
反觀世界各國包括我國臺灣地區,沒有一個國家和地區如此大規模地實施城市“禁限摩”交通管理措施。東京、巴黎、紐約、曼谷各大城市都未實施城市“禁限摩”政策,交通狀況也未見比北京差。反倒是金融危機后,由于摩托車具有節能環保優勢,使用摩托車的人越來越多了。
實際上,摩托車具有占用道路面積少、機動性強、節能的優勢。北京市允許消防部門和救護部門使用摩托車,也是考慮了摩托車的這個特點。可見在加強管理的情況下,在北京適度允許一定數量的摩托車行駛,將有助于解決北京交通擁堵和民生的改善。
人們暫時放棄自己騎摩托車的權利,將其讓渡給政府,愿意承受某種限制,是有條件的。這種放棄是為了政府部門能夠有時間提供更好的服務,希望在交通規劃、城市規劃更合理的時候,摩托車能有更寬闊、安全的行駛空間。而政府莫要將“禁限摩”作為一種常態管理手段,而是應思考如何盡快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解決城市發展中的種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