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1月1日起,須由臺灣標準計量檢驗局(BSMI)進行檢驗,并且在其投放市場時必須符合下述檢驗標準要求:一是可移動電池系統安全要求CNS15424-1;二是固定電池系統安全要求CNS15424-2;三是用于電動摩托車的二級鋰電池的安全測試方法CNS15387。此外,還將電動摩托車的二級鋰電池的合格評定程序納入產品認證注冊(RPC)計劃中。臺灣將電動摩托車鋰電池納入強制檢驗范圍后,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相關產品出口的運營成本。
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鋰電池生產制造基地之一,鋰電池出口量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遞增。伴隨著筆記本電腦、手機、小家電、電動工具等電子設備行業的迅速發展,鋰電池優勢產業鏈繼續不斷拉長延伸,尤其是在電動摩托車生產中,鋰電池已成為其產業環節中的最重要零部件之一。市場預期帶動鋰電池出口量激增,專家預測未來動力鋰電池的發展仍有不可限量的增長空間。
檢驗檢疫專家指出,盡管鋰電池出口風頭正勁,但仍然面臨技術革新瓶頸和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雙面夾擊。出口企業應預測相關的變化和風險,重點在如下方面加以整改。首先,加大核心技術改造力度,淘汰落后技術工藝設備,提升鋰電池的循環壽命、高低溫環境下的安全系數等技術指標,從集成電路、電源板塊方面進行認真研發;其次,對供應鏈進行嚴格管理在關鍵材料上做好國際認證,做好產品質量檔案和追溯記錄;第三,把好產品測試認證關,按出口國技術文件和材料要求,取得符合性證書。政府相關部門也應響應企業對政策、資金、技術方面扶持的迫切需求,結合科研院所等眾多力量加強材料科學等鋰電池基礎學科的技術研究工作,加強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提高鋰電池的年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