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到委瑞內拉貨運部加價1萬美金
“貨到了,對方卻要多1萬美金。”8月5日,王先生向南都投訴稱,懷疑被恩平一貨運部“坑”了。他說從5月19日至6月2日,先后三次委托恩平一貨運部發三批貨到委瑞內拉參展,包括5輛摩托車、一個發動機、幾箱摩托車配件、17頂帽子以及一部分香水,雙方約定的托運費為5200美金。但讓他沒想到的是,現在貨物已到委瑞內拉,對方卻聲稱要再加1萬美金托運費,且多次協商都不成。
王先生說若在8月15日前貨物還不能送給客人,公司將要承擔違約責任。而當時其與該貨運部只簽了貨運單,并沒有簽合同。連日來他奔波于廣州、恩平兩地,但對方卻避而不見。)
經協商雙方各出一半罰款
昨日,在恩平市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協商下,雙方終于進行了協商。記者獲悉,恩平貨運企業突然提出要增加1萬美金,事出有因,并非坐地起價,而是因為王先生公司托運的那批摩托車配件被海關查出問題,被罰款1萬美金。“經過協商,我們決定給出5000美金。”對于協商結果,王先生表示滿意。
“交易前,最好訂立合同,明確收費標準、出現意外情況的權力和義務。”針對王先生的這一經歷,昨日,江門市消委會提醒廣大外貿企業,在交易前一定要記住訂立貿易合同,明確收費標準、收費程序,貨物過不了關、被罰款等意外情況的責權利等,既能避免“臨時加價”情況的出現,也能更好地保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