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家住贛州中心城區(qū)的謝先生在贛州東門市場以1.2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輛三輪摩托車。因車棚固定不穩(wěn),導致該車在正常行駛過程中擋風玻璃突然爆裂。謝先生要求商家更換玻璃及加固車棚,商家以保修服務手冊中“玻璃制品不在保修范圍”為由,拒絕他的訴求。為此,謝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經過章貢區(qū)工商局執(zhí)法人員的調查了解,認為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經過兩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由商家免費加固車棚,重新安裝一塊新的擋風玻璃,擋風玻璃費用由當事人雙方各承擔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