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兩輪摩托車和兩輪輕便摩托車自2010年7月1日起、三輪摩托車和三輪輕便摩托車自2011年7月1日起,其大氣污染物排放須符合國三標準要求,同時停止制造、銷售、注冊登記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相應類型的車輛。一些商家在國三標準強制實施后,便將不符合標準的舊車型轉移到農村等偏遠市場進行銷售。這些舊車型相對于新車型較為便宜,加之農村消費者對新國標不了解,道路安全意識也較為淡薄,使得這些不合標準、無法上牌照的摩托車在農村大行其道。這些車輛售后服務得不到保障,也給交通管理帶來了困難。
截止目前,宜城市工商部門檢查摩托車經營戶69戶次,查處問題車輛62倆。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購買摩托車時要向經銷商索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并查看合格證上的排量標準是否為GB14622-2007、GB18176-2007和GB20998-2007“國三” 排放標準,并查驗合格證上的排量標準是否與實際一致;如果不符請勿購買,切不可貪圖便宜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