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02年起,外埠及新城區摩托車嚴禁進入武漢中心城區,但僅限武昌等7個中心城區。新規實行后,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及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也將禁行摩托車。
另據了解,武漢中心城區符合通行的摩托車不到8000輛。按道交法以及武漢電動車管理有關條例,所有摩托車和超標電動車均將于2014年禁行中心城區。武漢市中心城區是指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洪山區、青山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及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新城區是指東西湖區、黃陂區、蔡甸區、江夏區、新洲區及漢南區。
據市公安交管部門介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外埠摩托車駛入中心城區的,交警按照“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可罰款100元,記3分;駕駛無號牌的外埠摩托車駛入中心城區的,交警除扣留車輛外,還將對無號牌的行為處200元罰款,對駛入中心城區的行為,處100元罰款,記3分;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外埠摩托車駛入中心城區的,交警可對無證的行為處1000元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對駛入中心城區的行為,處100元罰款,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