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海口禁摩(執法摩托車除外)范圍擴大為:以白駒大道與瓊山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與濱江西路交叉路口、新大洲大道與椰海大道交叉路口、S81公路與椰海大道匝道口、龍昆南延長線與椰海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與學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與丘海大道交叉口、椰海大道與海榆中線交叉路口、海榆中線與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南海大道與科技大道交叉路口、科技大道與海盛路交叉路口、海盛路與長秀路交叉口、長秀路與濱海大道交叉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線)為分界的連線,與海口市北側海岸沿線和東側南渡江沿線(含海甸島、新埠島)形成的閉合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海口市公安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摩托車駕駛人違反有關交通信號指示的,將被處罰款200元,扣3分。凡拒絕接受或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檢查行為的,將依法處以拘留。
據了解,鑒于摩托車駕駛人對新規定的實施需要一個了解和適應的過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決定從12月30日至摩托車禁行范圍配套交通設施設置完善期間,路面執勤交警將對摩托車駕駛人反復進行宣傳解釋,對于違法駕駛人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目前,海口交警部門正對摩托車禁行范圍配套交通設施進行設計及完善,待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后才正式對駛入禁行區域的摩托車駕駛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