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黃陂灄口的羅強發,于去年10月,在漢口北大道四季美中央商務街7棟一摩托車行,花6500元買輛“宗申”牌摩托,剛用兩個月,發動機便有異響,店家修后騎了一個月,摩托又“舊病復發”。店家說只有換發動機,才能解決異響,需收費2800元,收費理由是,摩托車已超過了發票上注明的三個月的包修期。
黃陂工商人員接到投訴,看到新車只行駛了2680公里。根據規定,摩托車免費包修期應為一年或行駛里程6000公里。后經工商人員調解,店家日前同意免費換發動機,另補償顧客1000元損失。昨日,羅先生已拿到1000元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