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詢問“12345”:“2013年燃氣助動車將要報廢,現在有相關文件和公告嗎”,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并未接到相關通知,也并不知道燃氣助動車何時淘汰。而同樣的問題咨詢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時,則答復稱:“根據規定和市政府相關政策,燃氣助動車使用滿8年必須報廢,不得更新,到2013年底,本市所有燃氣助動車都將退出市場。市政府相關部門已在制定報廢車輛回收處置政策,請留意相關媒體信息。”
作為燃油助動車的替代產品,最早一批燃氣助動車于2002年正式上路。2005年,最后一批燃油助動車置換為燃氣車后,上海警方不再對燃氣助動車進行注冊登記。警方所稱的“燃氣助動車使用滿8年必須報廢”,主要依據來源于2002年由上海市經濟委員會、上海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共同印發的《關于本市摩托車報廢管理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助動車使用年限滿8年的必須報廢。
據此,可以推算出2013年底是上海最后一批燃氣助動車的報廢年限,因此才有了“2013年底燃氣助動車全部報廢”的說法。不過據悉,關于“燃氣助動車報廢后不得更新”源自何處并未有明確說法。根據此前交警部門的規定,燃氣助動車被盜,若一年內未找回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憑證重新購買,而從2011年3月起交警部門也停止了燃氣助動車失竊更新業務。一位車主向記者抱怨稱,雖說燃氣助動車是個“歷史遺留問題”,但在上海也實打實有幾十萬的車主,“有的失竊車主2009年才花錢買的新車,應該到2017年才報廢。可現在說要在2013年底全部報廢,應該早點給大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