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了解到,本月1日起《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實施,泉州78.5萬輛機動車面臨強制報廢;但截至目前,無一車輛因年檢問題被強制報廢。
“未年檢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有理由拒絕賠償,并且駕駛未年檢車輛被查獲,將被記3分并扣留車輛。”泉州市公安交管部門提醒市民,及時對車輛進行檢驗,不僅能了解車輛狀況,保障行車安全,還能維護自身利益。
此外,泉州市交巡警支隊聯合有關部門開發了短信平臺,免費向車主和駕駛人提供關于年檢提示、駕駛證換證提醒等通知短信。提醒市民,車主及駕駛人聯系方式應及時更新,以免錯過車輛信息。
中心市區摩托車 7月起全部報廢
據了解,除達到使用年限需要報廢外,新規還要求,其他兩種情況,車輛也將被強制報廢。第一,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車輛;第二,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車輛。
目前,泉州全市機動車保有量2526000輛,其中汽車71.48萬輛,摩托車180.67萬輛。中心市區汽車保有量16.26萬輛,摩托車16183輛。早從2000年7月1日,泉州中心市區摩托車停止掛牌后,截至今年7月1日,市區所有摩托車均已達到13年的使用年限,屆時將全部報廢。
車輛到達報廢年限,市民應主動將其報廢,市區唯一有資質回收報廢車的是泉州市聯發報廢汽車回收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市區坪山路北段),車主將車送到回收公司報廢,回收公司將支付一定費用。
車輛、車主信息
兩種辦法更新
據介紹,為更好地服務車主和駕駛人,市交巡警支隊聯合有關部門開發并投用了“泉州公安交通管理便民服務短信告知平臺”,將免費向車主和駕駛人發布機動車和駕駛證相關信息通知、惡劣天氣條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通行情況等便民服務信息。
在機動車達到報廢期的前60日,臨近檢驗前90日,該平臺都將對車主進行通知。駕駛證臨近更換的前90日,駕駛證臨近審驗前30日,駕駛證分數達到9分以上時,該平臺開始進行提示。
因此,相關部門提醒市民,應及時變更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的聯系方式。兩種渠道可變更聯系方式:
(一)通過“泉州公安公眾服務網”(網址:www.fjqz110.gov.cn)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交通管理部分的機動車、駕駛人信息變更網上申報業務,可在家里使用互聯網方便地自助辦理該業務。
(二)前往全市各地交管部門車管、駕管服務窗口辦理各項業務時,向窗口工作人員提出變更聯系住址及手機號碼的要求,由窗口工作人員給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