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期間,每日7時至21時,正三輪摩托車、人力貨運三輪車,禁止在東街、西街、南街、荊州街、檀溪路、長虹路(三九釀酒廠路口至白馬廣場路口)、人民路(老汽車站路口至工業區路口)、前進路、大慶路、解放路、長征路、丹江路、春園路、中原路通行(運送鮮活農副產品的除外)。其余三輪車及電動車、兩輪摩托車在行駛時,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除限行外,三部門還將對摩托車無牌無證、牌證不全、逾期未檢、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人力貨運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客貨混裝、逆行、載物超長超寬超高等交通違法進行重點整治。
對于“四車”交通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罰。對不服從管理、阻礙執法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以警告或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