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年審率低,七成交通事故與摩托車有關
據廣東省安委辦通報,云浮、肇慶、江門3市的摩托車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仍存在較多問題。據介紹,農村村民購買摩托車后不上牌、不考證,尤其是對超標助力車交通危害性認識不足;摩托車年審率低,部分縣區摩托車年審率不足50%,沒有年審的摩托車由于沒有得到定期的安全技術檢驗,安全性能較差,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另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相對薄弱也不容忽視。部分農村地區經費不足,新建、改建和擴建道路缺乏足夠的標志、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導致涉及摩托車的道路交通事故不降反升。
此外,欠發達地區鄉鎮交警警力嚴重不足直接降低了鄉鎮地區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效率。在廣東省欠發達地區,平均4至5個鄉鎮才設立1個交警中隊,1個交警中隊平均7至8人。以1個1萬常住人口的鄉鎮為例,1個交警平均負責5000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廣東省安委辦通報要求各地要充分發揮部門聯動作用,通過發動村委會聯防隊員、學校和企業安保人員等安全責任人,對出入轄區的摩托車進行督促提醒,要求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各地要完善摩托車上牌、年審工作機制。有關地區要創造條件推廣摩托車帶牌銷售制度;增加摩托車流動檢測站,深入農村地區為摩托車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