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新出臺的收費標準按省規定標準上浮10%執行,任何駕駛人培訓機構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其中大型客車(A1)收費標準為4202元,牽引車(A2)為4290元,城市公交車(A3)為5797元,中型客車(B1)為3718元,大型貨車(B2)為4400元,小型汽車(C1)為3245元,小型自動擋汽車(C2)為3245元。
在市物價局下發的《關于調整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收費標準的通知》中規定,駕駛人培訓機構在收取費用時,應出具國家規定的票據(明確培訓費、代收費及其他費用),并與學員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各環節的退費標準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學員要求提供接送服務、附加培訓和一人一車一教練等個性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學校與學員協商以合同或協議確定。
市物價局要求,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必須要在經營場地的醒目位置按市物價局統一收費公示牌(包括培訓費、駕駛許可考試費、駕駛證工本費、駕駛證數碼照相費及駕駛人體檢收費)進行公示,接受學員和社會監督。
株洲市機動車初學(增駕)駕駛人培訓項目及收費標準
學(增)駕車型 | 收費標準(元 |
大型客車(A1) | 4202 |
牽引車(A2 | 4290 |
城市公交車(A3) | 5797 |
中型客車(B1) | 3718 |
大型貨車(B2) | 4400 |
小型汽車(C1) | 3245 |
小型自動擋汽車(C2) | 3245 |
說明:
1.可收國家統編培訓教材《安全駕駛從這里開始》每冊40元;
2.實操期間小型汽車使用空調的。可加收每人每期不超過100元的空調費;
3.學員在實操培訓期間,非學員主觀故意造成交通安全事故,不得向學員加收費用;
4.學員要求提供接送服務、附加培訓和一人一車一教練等個性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學校與學員協商確定;
5.學員初次領取培訓用IC卡不收費,申請補辦的,按每卡15元收費。
2.實操期間小型汽車使用空調的。可加收每人每期不超過100元的空調費;
3.學員在實操培訓期間,非學員主觀故意造成交通安全事故,不得向學員加收費用;
4.學員要求提供接送服務、附加培訓和一人一車一教練等個性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學校與學員協商確定;
5.學員初次領取培訓用IC卡不收費,申請補辦的,按每卡15元收費。
駕駛人培訓考試發證有關的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文件依據 | 備注 | ||
一、駕駛許可考試費 |
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湘價費 〔2008〕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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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許可第一次考試不合格證,允許免費補考一次;第二次及以后補考,按相應考試科目收費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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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車(考領A1、A2、A3、B1、B2、C1、C2、C3、M、N、P)駕駛證 | 報名審核費 | 10元 | |||
科目一 | 70元 | ||||
科目二 | 260元 | ||||
科目三 | 260元 | ||||
2、三輪汽車(考領C4駕駛證)、摩托車(考領D、E、F駕駛證) | 報名審核費 | 10元 | |||
科目一 | 70元 | ||||
科目二 | 160元 | ||||
科目三 | 160元 | ||||
二、駕駛證工本費 | 10元/證 | ||||
三、駕駛證數碼照相費 | 1小時內提供照片五張 | 25元 | 湘價函〔2008〕32號 |
不能在1小時內提供合格照片的減半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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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以上收費項目增減、收費標準變動,應提供公布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或省物價局的文件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