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承兌匯票非法獲利
“有票嗎?”2013年2月28日,唐某接到來自晏某的電話。“如果有票就通知我,我需要。”甚至沒提到具體需要多少錢的票,晏某說了幾句就掛了電話。當事雙方口中的“票”,指的是來自銀行的承兌匯票。
3月4日,唐某回電晏某:“有貨了。”晏某明確表示需要300萬元票。隨后,唐某從網上轉賬了300萬元到鄒某公司的農行賬號上,并將票送到晏某手中。在這次交易中,唐某可從晏某處獲利6000元。
這只是唐某眾多次匯票買賣中的一筆,而每一次交易,基本都形成了固定程式。當買票方聯系唐某要買票,唐某就問好需要的金額。如果賣票人有票,唐某就再打電話給買票方,讓對方打錢到自己賬號上,他再轉賬給賣票方。結算資金都是通過銀行匯款,唐某主要是用電腦進行網上轉賬。
據警方查實,2011年至今,僅晏某一個買票人,唐某就累計賣出2000余萬元的承兌匯票。
嫌賣摩托車利潤低“轉行”
2004年,唐某只是一名摩托車經營商。到2010年,唐某的摩托生意做到了一年3000萬元的規模,但他依然感覺這行的利潤很低。
一次偶然機會,讓唐某步入歧途。因有大額貨款來往,唐某在上栗縣農業銀行開過幾次銀行承兌匯票。2010年下半年,一位姓李的朋友告訴唐某:“只要97萬元就可以購買100萬元的匯票。”
李某的話啟發了唐某。此后1年,他陸續從李某那里買了300萬元左右的承兌匯票。后來,唐某又認識了鄒某,因為買起票來更方便,鄒某取代李某成了主要供票商。
發展到后來,唐某開始成為中間商,將買賣承兌匯票當成了生意來做,從中賺取差價。
買入近1.6億元承兌匯票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犯罪嫌疑人唐某都是在偽造貿易合同、虛構貿易背景的情況下,從銀行開出多份銀行承兌匯票,另外還從萍鄉、長沙等地十余家企業及個人手中購買1.6億元銀行承兌匯票。
上栗縣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倒賣銀行承兌匯票,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其行為已涉嫌非法經營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上栗縣檢察院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