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燎原安達物流公司涉案嫌疑人之一、已被取保候審的焦某妻子阿華(化名)接受了記者專訪,她透露當初利用物流運送的外省籍摩托車進行非法牟利,大都礙于人情關系而鋌而走險,有時老鄉的一包煙就讓他們將原本應遣返的摩托車送回給了車主。
誰來遣返?大物流公司
中標容易 獨立承運難
根據2010年出臺的《印發外省籍摩托車遣返指導意見的通知》,外省摩托車被扣后,佛山相關部門將其移交給委托的貨運單位,送回原籍所在地再由車主簽收,受委托的貨運單位可獲得運輸補貼。被扣摩托車究竟誰來送?禪城區的做法便是通過公開的招投標,指定一家有資質且有能力的運輸單位。2010年,佛汽集團就中標成了唯一指定的委托貨運單位。
業內分析,公開招投標雖然保證了公開透明,但中小物流公司是沒有能力與大物流公司競標的;而并不是所有的大物流公司都愿意去競標,因為政府給的運輸補貼標準能否使他們贏利是關鍵。
2010年下半年,佛山正式開始禁限摩。而在2011年1月開始,禪城負責將被扣外省摩托車遣返的單位成了燎原安達物流公司和天利物流,但他們不是真正的中標單位。原因何在?佛汽集團有關人士透露,“起初,需要遣返的摩托車量還很大,后來逐步下滑,有的線路幾個月才有兩三輛車需要遣返,這使得公司遣返成本太高”,因此,佛汽集團將閑散的資源分配給其他的物流企業,便“相中”了上述兩家。
不過,佛汽集團透露,政府補貼的運輸費用為每輛車約300元,這一標準這3年里沒有調整過,其間油價、人工費都明顯上漲,與佛汽集團合作的兩家小物流公司也沒有嘗到多大甜頭,甚至他們也會遇上同一線路幾個月只能遣返幾輛車的窘境。
誰來追蹤?被扣摩托車 到了物流公司“零監管”
在當年《印發外省籍摩托車遣返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記者注意到,在被扣車輛轉給物流公司之前,每一個環節都有相應的政府部門進行監管,而唯獨在物流遣返這個環節上沒有細化。燎原安達物流公司私自放走部分外省摩托車事件后,相關部門均表示,在物流貨運這個環節上,確實沒有有效的實時監控跟蹤。
同時,單靠物流公司一家自己進行遣返的實時監控又不太現實。原因在于,一方面,這些小的物流公司,監控管理、設備配套都沒有大物流公司齊全,除了一些公司對貨車配備的GPS外,監控攝像頭等設備幾乎沒有;另一方面,佛汽集團與燎原安達物流公司和天利物流兩家是合作關系,過去幾年里,也沒有將他們的系統納入自己的系統中,所以也無法查詢到他們遣返的過程,更無法實時跟蹤車輛去向。
為此,佛汽集團已表示將在下一步,將與合作的第三方物流公司進行溝通,將他們的系統納入其中,方便以后的跟蹤監管。不過,業內人士認為,單靠設備的監管,所起到的效果也并非理想。“你無法確定監控的車輛就是鎖定的遣返車輛,物流公司仍可能掉包或做手腳,關鍵還是需要政府部門介入,制定人員專程負責比較好。”
誰來簽收? 無法兩地聯動 簽收人仍為車主
事件發生后,禪城區交通部門透露,在遣返摩托車過程中,不僅對跟蹤無法實現監管,該部門認為更關鍵的是誰來簽收。由于無法與各個原籍地相關職能部門對接,佛山對于被扣的摩托車,基本上都是按照車主的原籍地遣返的,而簽收人多為車主本人或車主制定的簽收地址。這樣一來,交通部門認為還是無法準確地確認被扣車輛是否真的完成了遣返。
據知情人士分析,簽收人為車主,一方面,車主可能與物流公司勾結,形成交易后蒙騙監管部門;另一方面,交通部門也無法確認是否成功遣返,但運輸費還是不得不支付給物流公司。在此事發生之前,交通部門已意識到這一漏洞,并努力在研究,如何完善遣返流程。
禪城交通部門相關負責人認為,隨著國內禁限摩城市的日益增加,各省應盡快建立兩地聯動機制。只有這種機制建立起來了,被遣返的摩托車到了原籍地后,才能由相關職能部門確認簽收,然后再歸還車主,以確保扣查的外省摩托車真正“回家”。
專訪 燎原安達物流公司老板娘:直到警方來找,才意識到問題嚴重了
在燎原安達物流公司將遣返外省摩托車三遣三回一案中,警方透露,目前,公司負責人、嫌疑人焦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妻被取保候審,案件仍在審理中。昨日,被取保候審的焦某妻子阿華(化名)接受了記者專訪。她坦言,“現在知道做這樣的事會犯那么大的罪,心里覺得很后悔,而當初大都只是想賣個人情。”
丈夫被帶走后,阿華覺得自己一個人頂四個人用,為他們苦心經營的燎原安達物流公司張羅各項業務。多年前,這對來自安徽的夫婦來佛山時只是運貨司機,后來才開起物流公司。
老鄉“求助”放車
“佛汽集團覺得我丈夫人老實,便將摩托車遣返的業務交給了我們”。但漸漸地,他們也遇上了佛汽集團一樣的困境:“有的線路,幾個月才需要遣返幾輛車,成本太大”,他們經常沒裝滿貨就得出車,阿華透露:“現在遣返一輛摩托車最多也只賺幾十元,實在挺難。”
阿華表示,自從他們接了佛汽集團的業務后,就頻繁有老鄉、朋友來“光顧”,求他們把被扣的車送出來。“一開始,我和老公都堅決不想給,但這些老鄉、朋友總說‘不會有事,我們不說出去誰知道’。慢慢地,我們也不忍心不賣個這個人情。”
后來,阿華和老公焦某多次對熟悉的老鄉、朋友放車;不過阿華表示他們并不是每輛車都能收到錢。“有的老鄉過來,連錢都沒給就把車拿走了;還有的只給了幾包煙”。在過去一年里,阿華說,他們夫婦總共放走了50多輛車。
放的車記在本子上
這一年里,阿華夫婦倆一直沒覺得這是多大的事,直到前幾天警方找到他們,他們才意識到自己問題的嚴重。“我和老公都是老實人,警方一來問,我們就一五一十說了。這事我們是做得不對,遲早都是要認的,現在想起來很后悔。”一直以來,阿華丈夫焦某都將私放的車,記在了本子上。當天,他被帶走時也將本子給了警方。
外省摩托車
遣返流程分解
第一步:公安部門對外省籍摩托車查扣后,現場向違法當事人派發托運遣返須知,內容包括車輛停放點、預約處理的日期和帶備的資料(行駛證、身份證、居住證或暫住證,以下簡稱“三證”)。
第二步:將查扣的外省籍摩托車集中停放在指定的保管場,對車輛進行合法性審查,對違法當事人依法進行處罰;核對“三證”后,由違法當事人填寫托運登記表,蓋公安部門公章,告知辦理托運手續的日期;錄入托運登記表。違法當事人不愿意辦理托運手續填寫托運登記表的,將查扣的車輛按行駛證的地址托運遣返,并相應地將托運登記表按行駛證地址以掛號信的方式郵寄。
第三步:貨運公司定期到各區保管場辦理托運手續,及時安排車輛將辦好托運手續的摩托車裝運出場。保管場清點裝車情況、核簽裝車清單。
第四步:外省摩托車出場后,貨運公司及時發車將其遣返回行駛證的地址(原籍地);遣返完成后,有關部門支付相應的運輸費補貼。(禪城區的情況是中標單位佛汽集團向兩家合作物流公司支付)
追問:涉案夫婦是否構成詐騙罪?
燎原安達物流公司向當事人唐先生收取“贖車費”一案中,焦某最終是因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而被刑拘。對此,律師藺存寶分析說,焦某屬非國有企業的公司、企業工作人員,客觀上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收取他人“好處”,對“限摩”規定應遣返的外地籍摩托車“放行”,也就是為車主謀求了“非法利益”,的確構成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藺存寶強調說,焦某并沒有對車主虛構“贖車”的事實,也沒有隱瞞真相而從中收取好處,因此并不成立詐騙罪。至于焦某是否涉嫌利用遣返外地籍摩托車的名義向相關汽運企業“騙取財物”,藺存寶則認為,從現有證據看,尚無法判斷焦某存在這樣的犯罪事實,也就不能依據此推測對其以涉嫌詐騙而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