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認定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
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摩托車指無論采取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大于50ml的兩輪或者三輪車輛,包括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指無論采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兩輪或三輪車輛,包括兩輪輕便摩托車和三輪輕便摩托車,但不包括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
二、天津市對于摩托車的限行區域是如何規定的?違反限行規定如何處罰?
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本市自2007年5月1日起,禁止摩托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通行(不包括外環線)。對于違反摩托車限行規定的行為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教育和處罰,對于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及有盜搶嫌疑等違法行為的摩托車,依法予以扣留。
三、對于非機動車和行人上路通行有哪些規定?
法律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內,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線或者走過街天橋。行人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行人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線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摩托車指無論采取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大于50ml的兩輪或者三輪車輛,包括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指無論采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兩輪或三輪車輛,包括兩輪輕便摩托車和三輪輕便摩托車,但不包括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
二、天津市對于摩托車的限行區域是如何規定的?違反限行規定如何處罰?
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本市自2007年5月1日起,禁止摩托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通行(不包括外環線)。對于違反摩托車限行規定的行為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教育和處罰,對于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及有盜搶嫌疑等違法行為的摩托車,依法予以扣留。
三、對于非機動車和行人上路通行有哪些規定?
法律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內,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線或者走過街天橋。行人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行人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線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