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回顧一下歷史,就會發現珠海的“禁摩之路”跌跌撞撞、運途多舛——
1993年珠海停止對摩托車上牌照,打響了禁摩的第一槍;1998年,珠海動用特區立法權,將禁摩寫入條例;2000年至2002年期間,珠海西區曾短時間放牌;2003年,金灣區第一屆政協會上,委員們呼吁放寬“禁摩令”,第二屆政協會議8件交通類提案,又有4件指向“禁摩令”……
多年來,車主、商家、人大政協代表、基層管理者、媒體各方力量堅持不懈,最終推動了珠海市一步步為“禁摩令”松綁——
2011年10月1日,修訂實施的《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根據生產生活需要,金灣區、斗門區嚴格控制核發摩托車號牌,并可通過措施保障交通安全;2012年初,珠海市組織開展調研,制定松綁方案,3月19日出臺了《快遞業摩托車登記管理辦法》,準許快遞行業結合自身發展有限度購買、使用兩輪摩托車;2013年8月,《珠海市金灣區、斗門區行政區域范圍內摩托車注冊登記實施辦法》,允許10月1日起,金灣區、斗門區本地戶籍人口限量注冊登記上牌。
為何,珠海市各方力量持之不懈,要求廢除“禁摩令”?為何政府盡管響應遲緩,但是最終能松口并自我糾偏?
背后的強大力量,是生產生活的需求,民眾出行的需求,是民意不可違。
盡管“禁摩令”高懸,但是由于需求旺盛,導致珠海摩托車持續增加。據交警部門統計,珠海西區合法上路的摩托不足3萬輛,但是“黑車”已經超過了7萬輛!大量的無牌無證摩托車,對城市管理各方面造成了極大隱患。僅以交通安全為例,2009年金灣區交通事故死亡15人,其中8人死于與摩托車有關的交通事故,超過了總死亡人數的一半。
是疏還是堵?是納入規范管理還是強力打擊?是響應民生需求還是繼續漠視而高懸“禁摩令”?
慶幸的是,已經在“禁摩”彎路迷失多年的珠海市,對這一政策進行了反思,最終避免再次強化政府和民眾的矛盾,理性選擇向民意協商妥協,將摩托車重新納入到城市交通規范管理的范圍中來。
聯想到2013年初,筆者曾應邀到臺灣考察,最大的印象之一,就是摩托車多,不僅鄉下隨處可見,而且在臺灣最繁華的都市臺北、臺中、高雄等更是如此。在每個路口,都有大批摩托車大軍在等候,一旦紅燈轉為綠燈,馬上潮涌蜂擁而過,令我感到分外驚奇。
臺灣為啥不禁摩?
臺中丘逢甲大學都市設計系的林教授大惑不解地反問:“為什么要禁摩?怎么可以禁摩?”
林教授說,摩托車是很便利的交通工具,最重要的是很便宜,臺灣一個工人或剛畢業的大學生,花一個月的薪水就能買上一部。對他們來說,摩托車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上班通勤都靠它,如果禁了,他們的生計怎么辦? “城市看起來亂,那不是民眾的責任,是政府規劃管理不好;政府不能因為要打造一個‘好看’的城市,就枉顧社會百姓的需求。”都市規劃專業出身的時林教授認為。
另一名教公共行政的陳教授笑著說:“在臺灣哪一個市長敢禁摩,那他的政治生命就完了。看看路上滿街跑的摩托,那上面載著的是一張張的選票啊!”
民生連著民心。尊重民生,尊重民意,是城市交通管理乃至整個政府管理,都必須高度重視的問題。
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摩托車分會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我國大大小小的禁摩城市約有200個,“禁摩令”成為一道飽受詬病的“獨特風景”。多年來,民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從業人員、法律人士等,都從不同的角度對“禁摩令”口誅筆伐:根據《行政許可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城市禁摩是不合法的歧視性政策;摩托車相較小轎車更加高效,能促進城市節能減排、緩解擁堵;至于“摩的”非法載客、飛車搶劫等,更是城市需要加強管理的問題,城市管理者豈能將這盆污水潑到摩托車頭上,更不可“把孩子連同洗澡水水一起潑掉”!
因此,2005年湖南師范大學3名大學生將《建設節約型社會應取消部分城市對摩托車、小排量汽車的歧視性措施》調研報告寄給時任總理溫家寶時,國家發改委在代回復的意見中明確表態:“目前,部分城市‘禁摩’、‘禁微’的一些做法與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精神是相悖的,這一問題已經引起國務院領導的重視,并指示有關部門加以研究,采取解決措施。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逐步落實,包括‘雙禁’問題在內的一些實際問題將得到積極解決。”
如今,珠海特區首破成例,在“禁摩令”上踟躕20年之后,最終選擇了尊重民生、尊重法律,果敢打破“禁摩令”,化堵為疏,將摩托車納入到城市交通體系中規范管理。這一積極行政的思路,為其他禁摩城市提供新的管理思路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