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行業都可使用
《意見》明確,為城市提供基礎服務的郵政快遞、搶險救災、治安管理等行業,納入佛山當前的特種行業摩托車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納入特種行業范疇的單位企業,并不是所有業務都可申請使用特種行業摩托車。只有納入特種行業范疇的單位企業,當中有符合搶險救災性質的業務,如供水、供電、燃氣行業,才可申請使用特種行業摩托車。


特種摩托車將統一標識
市摩管辦提醒,特種行業摩托車使用資格由單位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意見》指出,申請特種行業摩托車,須由使用單位統一向區行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區行業管理部門、區摩管辦同意,報市行業管理部門、市摩管辦審核,再報市政府批準。市政府批準后,由市公安局向市級行業管理部門發放“特種行業摩托車準辦憑證”。使用特種行業摩托車單位憑“特種行業摩托車準辦憑證”,到轄區公安車管部門辦理特種行業摩托車預約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登記上牌的車輛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并提供機動車注冊登記所需的合法資料,且車輛噴涂式樣和其他配置要與申請時提交的資料一致。最后辦理登記上牌后的特種行業摩托車,車前將安裝紅底白字的“通行證”。
一年3次交通違法將停用
《意見》指出,駕駛特種行業摩托車,除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外,還要嚴格遵守《意見》的特定規定,違反將被減少使用指標,嚴重者將被取消使用資格。
《意見》明確,上路行駛的特種行業摩托車應懸掛通行標志,在指定區域內行駛,原則上不得跨區域,不得在非禁行區域行駛,并只能用于專有用途。違反使用規定的,相應減少該行業特種行業摩托車的使用指標。
同時,一年內發生3宗以上(含本數)交通違法行為的,取消該車下一年度特種行業使用資格,單位相應減少使用特種行業摩托車的指標;本單位特種行業摩托車管理混亂的,相應減少單位使用特種行業摩托車的指標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