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 摩托車加油得推進推出,違規油站或罰10萬元
3月6日晚,尹先生把摩托車開到天元區泰山加油站加油,正欲開進去,被工作人員攔下,并拿出紙張貼在加油機上,“上面說必須推進去再推出來才能騎,以前加油好像沒碰到這情況,真稀奇。”
昨天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該加油站點核實:往來摩托車開進加油,車主會被工作人員勸下步行;有的車主發現張貼內容后,將摩托車推出加油站。機子上張貼著3月6日的《摩托車加油須知》:“接上級通知,近來,市安監局重點檢查加油站摩托車加油情況,抓一個站處罰10萬元。因此,為了你和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請自覺下車加油,推出4.5米處發動……”
“是麻煩點。”摩托司機楊新文開了20多年摩托車,昨天加油被工作人員喊住后,自覺推進推出,直至加油站出口的花壇邊才踩油門,“我是做煙花生意的,曉得安全重要,有這些(規定)還是好些。”
“推離比直接開走確實相對安全些。”該加油站站長表示,摩托車加滿油后直接踩油門發動,相當于在加油機旁“打火”,可能有爆燃的潛在危險。據了解,株洲市目前援引的《AQ3010-2007加油站作業安全規范》內明確規定,“摩托車加油后,應用人力將摩托車推離加油站4.5米后,方可啟動。”
監督 執行到位與否,安監部門將不定期隨機檢查
執行情況如何?記者隨后來到蘆淞區建設南路及老摩托車大市場附近兩家加油站核實,均有本月張貼的“加油后推離4.5米”類似須知。前者為自助加油站,有的車主掉頭后自覺推離加油機,有的則直接踩油門駛離。
執行不到位該怎么處罰?市民發現如何舉報?昨天下午,記者將情況反饋至株洲市安全監督管理局,該局制度法規科科長文武表示,10萬元罰款額或是油站所在單位內部警示規定,最終目的是為確保加油安全。
“自從去年新修訂了《安全生產法》,摩托車加油一直是安全管理的重點。”文武透露,今年2月28日執法人員到石峰區響石嶺一家加油站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操作管理規范行為,直接現場處罰并通知相關單位要重視管理,接下來包括全市、縣、區所有國營或私營加油站點加大隨機檢查力度,如發現執行不到位或形同虛設,會責令限期整改、培訓再復查,有的會暫扣證照,市民可撥打熱線28681848監督舉報。